主 要 職 能
1. 預防、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。
2. 防範、打擊恐怖活動
3.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,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。
4. 管理交通、消防、危險物品。
5. 管理戶籍、居民身份證、國籍、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、旅行的有關事務。
6. 維護國(邊)境地區的治安秩序。
7.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、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。
8. 管理集會、遊行和示威活動。
9. 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工作。
10.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,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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